研究生培养中须注意的事项
一、 研究生导师的选择
1. 熟悉情况的同学可与导师直接取得联系
2. 不熟情况的同学可在163am银河网页登录版地址网页→6163银河.net163.am→教师一览表中查阅导师专业情况,在根据自己的报考专业选择导师并与导师取得联系
3. 各专业组织本专业学生与导师见面,介绍情况并分配导师
二、 研究生培养
所有硕士、博士新生进校及选定导师后,必须首先制定个人培养计划
1. 制订研究生“个人培养计划”
⑴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研究生根据本专业的《研究生培养方案》(见本院网页研究生教育栏)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完成。
⑵ 个人培养计划中选课学分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文件规定:
硕士:36—38学分
博士:15—18学分
⑶ 计划制订好后,须网上提交审核,审核通过后有效,审核不合格的将被驳回重新制订。
将《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》表(研究生院网页下载)按专业集中收齐后交来。
2. 进入“研究生管理系统”填写个人信息、网上制定和提交“个人培养计划”
用户类别:学生用户
用户名称:学号
登录密码:123 (进入系统后自己修改)
初次登录时系统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,提交后系统将按你所填写的信箱地址给你发一个电子邮件,你须回复此邮件才能激活系统,然后才能进入并使用该系统。
3. 关于教学实践、学术活动、科学研究、提前毕业: 详见《华中师范大学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若干意见》
《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暂行规定》
(院网页—研究生教育—条例规定栏内),必须仔细阅读!
硕士:●教学实践1学分;学术活动1学分
● 学校对发表科研论文没有要求,但如果专业组或导师对此有要求的,则按其求完成。
● 申请提前毕业者,至少发表1篇本专业论文(单位华师、第一作者)
博士:学术活动2学分
至少2篇核心期刊论文,其中至少有1篇被三大检索系统收录
五.毕业论文:
1、开题:见《关于在全日制研究生中实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制度的通知》
硕士:至少答辩前6个月
博士:至少答辩前12个月
2、论文答辩:按研究生处公布的文件要求和《答辩流程》进行
六.每学期课程安排:
1、首先由各专业负责人制定本学期教学计划,确定开设的课程、任课教师
2、每学期初可在“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”和本院网页—-研究生教育—-课表一览里查询本学期所开课程
3、上课时间、教室一般由任课老师决定,一旦确定,我们会立即在“课表一览”里公布(如9515教室课程安排)
4、学生所选课程必须与自己制定的培养计划一致,否则无法记载成绩和学分。
七.研究生学业奖学金
八.研究生学习室:
如果导师不能安排新生的学习位置,可在14楼的研究生学习室申请一个。选定位子的同学必须登记并负责使用期间座椅完好无损,保障公共设施、清洁卫生和学习环境的正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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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.其他事项说明
1. 每个同学必须认真阅读本专业《培养方案》,特别是
关于教学实践、科研论文、提前毕业等问题的要求,有的问题可参阅《华中师范大学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若干意见》。
2.研究生工作各种文件、通知(如评优评奖、提前毕业、论文答辩等),均在研究生处网页、学校信息门户里公布,重要信息也会下载到本院网页公布,请同学们经常上网关注相关信息。
本院研究生工作信息一般在本院网页学院通告栏、研究生教育信息通告栏及学生QQ群公布。(如培养方案、学期课程安排、重要通知等)
3.凡集体收发材料请年级干部或各专业干部负责。
4.关于办理转专业手续
无特别原因不允许转专业;不受理跨一级学科转专业。
申请表格从研究生院网页下载。
联系方式:本年级QQ群或67867017 王老师
wangjp@phy.ccnu.edu.cn
2012年9月11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