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学院:
2014级参加七校联合办学辅修学生已完成第一阶段学习,现按照七校联合办学管理要求将开展第二阶段学费缴费工作,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缴费对象
此次缴费对象为我校2014级已参加七校联合办学辅修第一阶段学习,且愿意继续攻读第二阶段获取双学位的学生。
二、缴费办法及其注意事项
1.网上登记信息。按照附件要求,请有意愿继续攻读第二学位的学生在“参加第二阶段辅修(是或否)”填写“是”,请无意愿继续攻读第二学位的学生在“参加第二阶段辅修(是或否)”填写“否”,并于12月1日前将填写好的附件发送至1106919634@qq.com邮箱。注意:附件请以(是—姓名或否—姓名)的格式命名。
在此期间未登记者,视为放弃第二阶段辅修学习。
2. 核对信息。请已经完成七校联合办学辅修第一阶段学习,且有意愿继续攻读第二学位的2014级学生于12月6日-12月7日认真核对教务处发布的继续第二阶段学习的学生名单及学生信息(如有错误请及时反馈教务处)。
3. 第二阶段学费缴纳方式和时间。请学生按照公布的名单,在2016年12月12日-18日登陆财务处首页中的华中师范大学网上自主缴费平台缴费(http://218.199.196.90/),缴纳辅修第二阶段学费2500元(武汉大学三个专业为2300元)。
在缴费期间不交费者视为放弃第二阶段辅修学习。
4.如学费在缴费期间无法成功缴纳,请学生及时与教务处联系。
三、学费标准
2014级参加七校联合办学辅修第二阶段学费为2500元(武汉的三个专业为2300元)。学生缴费注册后,不论修满学分与否,或中途申请退出辅修,其所交学费一律不退。
联系人:谢燕;电话67868064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七校辅修第二阶段情况登记表
华中师范大学教务处
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
详情及附件见:http://jwc.ccnu.edu.cn/info/1102/4565.htm